尚食
官名。隋始置。高祖开皇二年(582) 置为宫廷女官,视从九品,掌宫廷膳事。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,二人,从五品。唐朝沿置,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女官名。掌供帝王膳食等。秦置为六尚之一;汉因之,为五尚之一,后省并太官汤官。后世多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侍省·宫官·尚食局》:“尚食二人,掌供膳羞品齐。总司膳、司醖、司药、司饎。凡进食,先尝。”金明皆沿其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官名。隋始置。高祖开皇二年(582) 置为宫廷女官,视从九品,掌宫廷膳事。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,二人,从五品。唐朝沿置,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女官名。掌供帝王膳食等。秦置为六尚之一;汉因之,为五尚之一,后省并太官汤官。后世多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侍省·宫官·尚食局》:“尚食二人,掌供膳羞品齐。总司膳、司醖、司药、司饎。凡进食,先尝。”金明皆沿其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【介绍】:名或作辉。宋吴郡人,寓居昆山,字子明。徽宗政和二年进士。以文章名于时。官至礼部侍郎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古 “九州” 之一。《尚书·禹贡》: “荆及衡阳惟荆州。” 《尔雅·释地》: “汉南曰荆州。” 《周礼·职方》: “正南曰荆州。” “荆” 指荆山 (今湖北南漳县西); “衡” 指衡山,《汉书·地理
唐永泰二年 (766) 置,为郎茫州治。治所在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北部。后废。
①织造管理机构、织造衙门及官营织造作坊之总称。起自宋、明。清承明制,于江宁(南京)、苏州、杭州三处分别建置。织造内用缎匹及祭祀制帛、诰敕等。②清代官营织造作坊之专称。内又以“堂”和“号”分为若干生产单
一卷。不著撰者名氏。此书卷末自跋称“辛酉三月二十五日记”,署名为“德水”。钱塘厉鹗在后跋中称此书“颇为可观”,后人据此等考证,认为此书当是德州卢世(1588-1653)撰。卢世淮,字得水,一字紫房,晚
《晋书.杜预传》:“杜预字元凯,京兆杜陵人也。博学多通,明于废兴之道。……预以孟津渡险,有覆没之患,请建河桥于富平津。议者以为殷周所都,历圣贤而不作者,必不可立故也。预曰:‘“造舟为梁”,则河桥之谓也
*十二次名称之一,觜又作訾。配十二辰为亥。《尔雅·释天》:“娵觜之口,营室、东壁也。”邢昺疏引孙炎曰:“娵觜之叹则口开方,营室、东壁四方似口,故因名也。”
即“宋帝昺”。
四卷。清薛约撰。薛约,暨阳(今江苏江阴)人。该书主要考订春秋朔日,加以列表。有清道光年间刊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