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咏讼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吉
咏
讼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29日 | 19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一日 | 戌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癸卯 | 壬戌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水木 | 水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吉】总的来说,吉这个字在起名时代表着幸福、顺利、吉祥、平安等美好寓意。使用吉字起名,往往能给人带来好运、好机缘。
【咏】用咏这个字起名,可以表达情感、崇高赞美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,承前启后,传递信息,代表着人类文化艺术的高度,寓意美好。
【讼】讼字寓意着公正、平等、正义、勇气、进步、和谐,适合用于有大义感、追求公正的人的名字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吉 | 吉 | 6 | 木 |
| 咏 | 詠 | 8 | 土 |
| 讼 | 訟 | 6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7】 | 【14】 | 【19】 | 【12】 | 【25】 |
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土】 |
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成功,有脑溢血发狂急死等凶兆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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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jí |
繁体: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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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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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字是什么意思:吉是指吉祥;吉利,与“凶”相对;有利的,幸福的,也有善,贤,美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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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字详解:【唐韻】居質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激質切,?音拮。【說文】善也。【廣韻】吉利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惠迪吉。 又朔日曰吉。【詩·小雅】二月初吉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正月之吉。 又州名。【韻會】漢豫章地,隋置吉州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出馮翊尹吉甫之後。漢有漢中太守吉恪。 又【集韻】極乙切,音佶。本作姞,姓也。 又【集韻】謹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其吉切,音咭。亦姓也。【詩·小雅】彼君子女,謂之尹吉。【箋】吉讀爲姞。尹氏,姞氏,周室昏姻之舊姓也。○按《釋文》吉,毛讀如字。鄭讀爲姞,其吉反,又其乙反,三音皆可讀。 又【唐韻正】叶音髻。【曹植·黃帝三鼎贊】鼎質之精,古之神器。黃帝是鑄,以象太一。能輕能重,知凶識吉。一叶於二反。【徐勉·萱草賦】亦曰宜男,加名斯吉。華而不豔,雅而不質。隨晦明而舒卷,與風霜而榮悴。質叶音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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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贾谊的《鵩鸟赋》:沕穆无穷兮,胡可胜言!祸兮福所依,福兮祸所伏;忧喜聚门兮,吉凶同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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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ǒnɡ |
繁体: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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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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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是什么意思:咏:指唱,声调有抑扬地念;抒发感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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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本作詠,歌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彈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風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適饌省醴,養老之珍具,遂發咏焉。【註】發咏,謂以樂納之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永。【詩·魏風】誰之永號。【釋文】作咏。○按《玉篇》《廣韻》諸書本作咏。《字彙》作咏,从二水,附六畫,非,今攺正。咏字右从二水作,不从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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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惠连的《雪赋》:岐昌发咏于来思,姬满申歌于《黄竹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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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ònɡ |
繁体: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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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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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是什么意思:讼:争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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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详解:〔古文〕䛦?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?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 又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 又容也。【史記·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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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隆基所著《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》讼狱必以情,教民贵有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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