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译判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咸
译
判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2月 | 2日 | 14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五日 | 未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丁未 | 丁未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火土 | 火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咸】咸这个字用于起名时,可以代表着经历与成长,个性与智慧,温和与沉稳等美好寓意。
【译】译这个字的美好寓意涵盖了语言、文化、智慧、价值观等多个方面,用于起名可以体现人们对于信息传递、学识和心灵启迪的追求。
【判】判这个字能给起名带来公正、果断、分析、创新等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咸 | 鹹 | 9 | 水 |
| 译 | 譯 | 7 | 金 |
| 判 | 判 | 7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21】 | 【40】 | 【27】 | 【8】 | 【47】 |
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退安) 智谋胆力,冒险投机,沉浮不定,退保平安。 (凶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虽然成功运佳,基础安定,财格俱得配置,惟数理凶,易生不平不满,损害大脑。 (凶)
|
读音:xián |
繁体:鹹 |
|
笔画:9 |
部首:口 |
|
咸字是什么意思:咸:全、都;像盐的味道,含盐分多的,与“淡”相对。 |
|
|
咸字详解:【唐韻】胡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胡讒切【正韻】胡嵒切,?音諴。【說文】皆也。【玉篇】悉也。【書·堯典】庶績咸熙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周公弔二叔之不咸。【註】咸,同也。【魯語】小賜不咸。【註】咸,徧也。【莊子·知北遊】周徧咸三者異名同實,其指一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上咸五,下登三。【註】師古曰:與五帝皆盛也。 又卦名。【易·咸卦】彖曰:咸,感也。 又【易·雜卦】咸,速也。 又【爾雅·釋丘】左高曰咸丘。 又樂名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】大咸。【註】大咸,咸池,堯樂也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孝公十二年,作爲咸陽。 又星名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咸漢星出西北。 又【王充·論衡】任氣卒咸,不揆於人。 又姓。【姓苑】巫咸之後,今東海有之。 又【集韻】居咸切,音緘。【禮·喪大記】凡封,大夫士以咸。【註】咸讀爲緘,今齊人謂棺束爲緘繩。咸或爲椷。【釋文】咸,一本作緘。 又【集韻】古斬切,音鰔。與減同。損也。 又一曰水名,詳水部減字註。 又姓。【前漢·酷吏傳】咸宣,楊人也。【註】咸音減省之減。 又【集韻】公陷切,音䫡。亦與減同。詳水部減字註。 又音憾。【左傳·昭二十一年】窕則不咸。【註】不充滿人心。【釋文】咸,本亦作感,戸暗反。○按感同憾。 又叶餘針切,音?。【張衡·舞賦】歌以詠志,舞以旌心。細則聲窕,大則不咸。 |
|
|
咸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鲍照的《代出自蓟北门行》:羽檄起边亭,烽火入咸阳 |
|
|
读音:yì |
繁体:譯 |
|
笔画:7 |
部首:讠 |
|
译字是什么意思:译:本义是翻译,把一种语言文字依照原义改变成另一种语言文字,也指阐述,解释。 |
|
|
译字详解:【唐韻】羊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益切,?音繹。【說文】傳譯四夷之言者。【揚子·方言】傳也。又見也。【註】傳宣語卽相見。【禮·王制】北方曰譯。【疏】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。譯,?也。謂?說外內之言。劉氏曰:譯,釋也。猶言謄也。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。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象胥·賈疏】北方曰譯者,譯卽易,謂換易言語,使相解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凡詁釋經義亦曰譯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。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。 又叶弋灼切,音藥。【張華·七命】語不傳於輶軒,地不被乎正朔,莫不駿奔稽顙,委質重譯。 【說文】本作?。 |
|
|
译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柳宗元所著《乐府杂曲。鼓吹铙歌。苞枿》蛮夷九译,咸来从。 |
|
|
读音:pàn |
繁体:判 |
|
笔画:7 |
部首:刂 |
|
判字是什么意思:判:分辨,断定。分开,显然不同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断。 |
|
|
判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 |
|
|
判字来源解释:出自隋代杨广的《纪辽东二首》:判不徒行万里去,空道五原归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