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示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应
示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14日 | 18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冬月 | 廿六日 | 酉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戊子 | 辛酉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土水 | 金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应】“应”字寓意广泛,可以代表成功、充实、有为、责任、福缘等美好寓意,很适合作为一个稳重、有能力的人的名字。
【示】示字意味着引导、传授、表达、启蒙、教化等美好寓意,是一种能引导人们正确方向、传播文化、提高自身素质的善意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应 | 應 | 7 | 土 |
| 示 | 示 | 5 | 金 |
| 凡 | 凡 | 3 | 水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8】 | 【22】 | 【8】 | 【4】 | 【25】 |
| 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伸张,迫害殊多,常见不安不满,有害脑疾、急变急死或境遇变动灾害繁多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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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īnɡ |
繁体: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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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7 |
部首: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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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於陵切,音膺。【說文】當也。从心?聲。【徐曰】?,鷹字也。本作?,今作應。 又料度辭也。【唐詩】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 又【周語】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【註】猶受也。 又國名。【括地志】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 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 又通作膺。【書·武成】誕膺天命。【註】當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於證切,音譍。【集韻】答也。【廣韻】物相應也。【易·咸卦】二氣感應以相與。 又樂名。【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】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【樂書】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師】擊應鼓。【註】鼙也。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【詩·大雅】廼立應門。【註】正門也。 又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 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【易·蒙卦】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【陸賈新語】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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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庄的《月赋》: 陈王初丧应、刘,端忧多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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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hì |
繁体: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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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5 |
部首: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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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廣韻】巨支切【集韻】翹移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岐。同祇。【周禮·春官】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。【釋文】示或作祇。 又姓。【史記·晉世家】示眯明。【左傳】作提彌明。 又地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越嶲郡有蘇示縣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神至切,音侍。垂示也。【說文】天垂象,見吉凶,所以示人也。从二,三垂,日月星也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。示神事也。【徐曰】二,古上字。左畫爲日,右爲月,中爲星。畫縱者取其光下垂也。示,神事也。故凡宗廟社神祇皆从示。【玉篇】示者,語也。以事告人曰示也。【易·繫辭】夫乾確然示人易矣,夫坤隤然示人?矣。【禮·檀弓】國奢則示之以儉,國儉則示之以禮。【書·武成】示天下弗服。 又與視通。【詩·小雅】視民不恌。【箋】以目視物,以物示人,同作視字。【禮·曲禮】幼子常視毋誑。【疏】示視古字通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視項羽無東意。【師古註】漢書多以視爲示。 又姓。明宣德中賢良示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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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洪皓的《江梅引·忆江梅》:此录示乡人者,北人谓之四笑江梅引)天涯除馆忆江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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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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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3 |
部首: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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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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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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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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