弓无争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弓
无
争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2月 | 5日 | 22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八日 | 亥时 |
| 生辰八字 | 丙午 | 庚寅 | 庚戌 | 丁亥 |
| 五行属相 | 火火 | 金木 | 金土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弓】弓这个字代表着力量、远大的目标、固执不屈、目标把握、和平友好以及忠诚勇气。在起名时,可以体现孩子将来的优秀品质和美好人格。
【无】无这个字寓意丰富,既有自由自在、返璞归真等美好意义,也有万物皆空、无常无始等警醒作用,更有以柔克刚的智慧和仁慈。无字为名,是一种神秘、深沉,又充满开创力和智慧的选择。
【争】争这个字代表着追求进步、拼搏奋斗,是助力成功和成就的表现,同时也是不屈服于逆境、争取自由的象征。用于起名时,可以表达积极向上、勇于拼搏的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弓 | 弓 | 3 | 木 |
| 无 | 無 | 4 | 水 |
| 争 | 爭 | 6 | 火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4】 | 【15】 | 【20】 | 【9】 | 【23】 |
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
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虽得祖上余德、或长辈之提拔而成功于一时,但吉变凶,或者遇病难而致急死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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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ɡōnɡ |
繁体: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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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3 |
部首: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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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字是什么意思:弓本义指射箭或打弹的器械。还有弯曲的意思,引申为弯身,指行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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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字详解:【唐韻】居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雄切【正韻】居中切,?音宮。【說文】弓,以近窮遠。象形。【釋名】弓,穹也。張之穹穹然也。【山海經】少皡生般,是始爲弓。【荀子·解蔽篇】倕作弓,浮游作矢,而羿精於射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弓人爲弓,取六材,必以其時。六材旣聚,巧者和之。幹也者以爲遠也,角也者以爲疾也,筋也者以爲深也,膠也者以爲和也,絲也者以爲固也,漆也者以爲受霜露也。 又車蓋橑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輪人】弓鑿廣四枚。【註】弓,蓋橑也。【疏】漢世名弓蓋爲橑子也。 又射侯之數。【儀禮·鄕射禮】侯道五十弓。【疏】六尺爲步,弓之古制六尺,與步相應,而云弓者,侯之所取數,宜於射器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裘註】凡侯道,虎九十弓,熊七十弓,豹麋五十弓。 又量地之數。【度地論】二尺爲一肘,四肘爲一弓,三百弓爲一里。三百六十步爲一里,卽三百弓也。【西域記】鼓小者聞五百弓。【註】五百弓,二里半也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河閒國有弓高縣。【史記·韓王信傳】漢封頹當爲弓高侯。 又水名。【史記·霍去病傳】濟弓閭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魯大夫叔弓之後。【韻會】漢有光祿勳弓祉。 又與肱通。【公羊傳·昭三十一年】黑弓以濫來奔。【註】黑弓,二傳作黑肱。 又與穹通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穹閭。【註】索隱曰:一作弓閭。弓音穹,蓋謂以氊爲閭,崇穹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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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临高台》:关弓射鹄,令我主寿万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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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wú |
繁体: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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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4 |
部首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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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字是什么意思:无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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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武夫切,音巫。【說文】?,亡也。奇字,无通?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【易·乾卦】无咎。【釋文】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【藝苑雄黃】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 又【廣韻】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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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王粲的《七哀诗三首·其一》:西京乱无象,豺虎方遘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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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zhēnɡ |
繁体: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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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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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是什么意思:争1、一般指实现,立志,辩论,如只争旦夕;2、指争斗,竞争,较量,如斗丽争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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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?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?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?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【玉篇】諫也。 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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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如梦令·常记溪亭日暮》:争渡,争渡,惊起一滩鸥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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