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咏讼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明
咏
讼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2月 | 7日 | 5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二十日 | 卯时 |
| 生辰八字 | 丙午 | 庚寅 | 壬子 | 癸卯 |
| 五行属相 | 火火 | 金木 | 水水 | 水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明】明是一个富有光芒和正能量的字,代表着光明正大、清明高洁、智慧和谐、文明传承以及繁荣成功的美好寓意。
【咏】用咏这个字起名,可以表达情感、崇高赞美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,承前启后,传递信息,代表着人类文化艺术的高度,寓意美好。
【讼】讼字寓意着公正、平等、正义、勇气、进步、和谐,适合用于有大义感、追求公正的人的名字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明 | 明 | 8 | 水 |
| 咏 | 詠 | 8 | 土 |
| 讼 | 訟 | 6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9】 | 【16】 | 【19】 | 【12】 | 【27】 |
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
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不易向上发展,困难障碍殊多,基础不稳,有急变的灾祸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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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mínɡ |
繁体: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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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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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字是什么意思:明:1、指亮,清楚,懂得,如:明白,明亮;2、指睿智,如英明,贤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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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字详解:〔古文〕朙【廣韻】武兵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眉兵切,?音鳴。【說文】照也。【易·繫辭】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【又】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【疏】日月中時,徧照天下,無幽不燭,故云明。【史記·歷書】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,孟也。 又【易·乾卦】大明終始。【疏】大明,曉乎萬物終始。 又【易·乾卦】天下文明。【疏】有文章而光明。 又【書·堯典】欽明文思安安。【疏】照臨四方謂之明。 又【書·舜典】黜陟幽明。【傳】升進其明者。 又【書·太甲】視遠惟明。【疏】謂監察是非也。又【洪範】視曰明。【傳】必淸審。 又【詩·小雅】祀事孔明。【箋】明,猶備也。 又【詩·大雅】明明在下。【傳】明明,察也。【爾雅·釋詁疏】明明,言甚明也。 又【禮·檀弓】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 又【禮·禮運】故君者所明也。【疏】明,猶尊也。 又【禮·樂記】作者之謂聖,述者之謂明。【疏】明者,辨說是非也。 又【韓非子·難三篇】知微之謂明。 又【廣韻】昭也,通也。 又星名。【詩·小雅】東有啓明。【傳】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。又【小雅】明發不寐。【疏】言天將明,光發動也。又【正字通】凡厥明、質明,皆與昧爽義同。 又姓。【姓氏急就篇】《明氏·山公集》有平原明普,晉荀晞從事明預。 又與盟同。【詩·小雅】不可與明。【箋】明,當爲盟。 又與孟同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註】望諸明都也。【釋文】明都,《禹貢》作孟豬。今依《書》讀。 又【前漢·地理志】廣漢郡葭明。【註】師古曰:明音萌。 又【韻補】叶謨郞切。【書·益稷】元首明哉。股肱良哉。庶事康哉。【楚辭·九歌】暾將出兮東方,照吾檻兮扶桑。撫余馬兮安驅,夜皎皎兮旣明。 又叶彌延切。【道藏歌】觀見學仙客,蹊路放炎烟。陽光不復朗,隂精不復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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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吴文英的《金缕歌·陪履斋先生沧浪看梅》:华表月明归夜鹤,叹当时、花竹今如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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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ǒnɡ |
繁体: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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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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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是什么意思:咏:指唱,声调有抑扬地念;抒发感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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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本作詠,歌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彈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風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適饌省醴,養老之珍具,遂發咏焉。【註】發咏,謂以樂納之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永。【詩·魏風】誰之永號。【釋文】作咏。○按《玉篇》《廣韻》諸書本作咏。《字彙》作咏,从二水,附六畫,非,今攺正。咏字右从二水作,不从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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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惠连的《雪赋》:岐昌发咏于来思,姬满申歌于《黄竹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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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ònɡ |
繁体: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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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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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是什么意思:讼:争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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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详解:〔古文〕䛦?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?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 又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 又容也。【史記·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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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隆基所著《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》讼狱必以情,教民贵有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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