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示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权
示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2月 | 6日 | 7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九日 | 辰时 |
| 生辰八字 | 丙午 | 庚寅 | 辛亥 | 壬辰 |
| 五行属相 | 火火 | 金木 | 金水 | 水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权】权这个字具有多种寓意,包括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主宰能力、授权、正当权利、权衡利弊、权威和信任,以及稳健和谨慎。因此,当用于起名时,权可以体现出领导能力、判断力和稳重。
【示】示字意味着引导、传授、表达、启蒙、教化等美好寓意,是一种能引导人们正确方向、传播文化、提高自身素质的善意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权 | 權 | 6 | 木 |
| 示 | 示 | 5 | 金 |
| 凡 | 凡 | 3 | 水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23】 | 【27】 | 【8】 | 【4】 | 【30】 |
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壮丽) 旭日东升,壮丽壮观,权威旺盛,功名荣达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易生不平不满,害脑损肺,有遇难之虑,或陷于失子孤独和他灾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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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quán |
繁体: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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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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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字是什么意思:权本义为黄花木,因其坚硬、难以变形,被用于秤之杆、锤之柄、拄之杖。引申衡器。指有地位,有利的形势和利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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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字详解:【唐韻】巨員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逵員切,?音拳。【玉篇】稱錘也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孔子陳後王之法,曰謹權量。量多少者不失圭撮,權輕重者不失黍絫。 又經權。【易·繫辭】巽以行權。【註】權,反經而合道者也。 又平也。【禮·王制】原父子之情,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 又權謀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中權後勁。【杜註】中軍制謀,精兵爲殿。 又權柄。【莊子·天運篇】親權者不能與人柄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權輿,始也。【詩·秦風】于嗟乎,不承權輿。 又攝官曰權。【鼠璞】權字唐始用之。韓愈權知國子博士,三歲爲眞。 又國名。亦姓。【左傳·莊十八年】楚武王克權。【韻會】楚鬭緡尹權,後因爲氏。 又與爟通。烽火也。【前漢·郊祀志】上宿郊見通權火。 又與顴通,兩頰也。【前漢·高帝紀·隆準註】頰權,準也。【曹植·洛神賦】靨輔承權。 又【說文】權,黃華木也。【爾雅·釋草】權,黃華。【六書故云】以草釋木,似誤。○按《爾雅》木槿,木也,列之于草。殆未可泥。 又【集韻】古玩切,音貫。木叢生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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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天马二首·其一》:志俶傥,精权奇,籋浮云,晻上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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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hì |
繁体: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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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5 |
部首: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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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廣韻】巨支切【集韻】翹移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岐。同祇。【周禮·春官】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。【釋文】示或作祇。 又姓。【史記·晉世家】示眯明。【左傳】作提彌明。 又地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越嶲郡有蘇示縣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神至切,音侍。垂示也。【說文】天垂象,見吉凶,所以示人也。从二,三垂,日月星也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。示神事也。【徐曰】二,古上字。左畫爲日,右爲月,中爲星。畫縱者取其光下垂也。示,神事也。故凡宗廟社神祇皆从示。【玉篇】示者,語也。以事告人曰示也。【易·繫辭】夫乾確然示人易矣,夫坤隤然示人?矣。【禮·檀弓】國奢則示之以儉,國儉則示之以禮。【書·武成】示天下弗服。 又與視通。【詩·小雅】視民不恌。【箋】以目視物,以物示人,同作視字。【禮·曲禮】幼子常視毋誑。【疏】示視古字通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視項羽無東意。【師古註】漢書多以視爲示。 又姓。明宣德中賢良示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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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洪皓的《江梅引·忆江梅》:此录示乡人者,北人谓之四笑江梅引)天涯除馆忆江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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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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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3 |
部首: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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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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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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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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