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咏讼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艾
咏
讼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30日 | 23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二日 | 子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甲辰 | 甲子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木土 | 木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艾】艾这个字引申出来多种好寓意,代表着美好和健康的生活。
【咏】用咏这个字起名,可以表达情感、崇高赞美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,承前启后,传递信息,代表着人类文化艺术的高度,寓意美好。
【讼】讼字寓意着公正、平等、正义、勇气、进步、和谐,适合用于有大义感、追求公正的人的名字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艾 | 艾 | 5 | 土 |
| 咏 | 詠 | 8 | 土 |
| 讼 | 訟 | 6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9】 | 【16】 | 【19】 | 【12】 | 【27】 |
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
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不易向上发展,困难障碍殊多,基础不稳,有急变的灾祸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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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ài |
繁体: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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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5 |
部首: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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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字是什么意思:艾本义指草,如艾蒿,五行为木;1、一般指漂亮,美,年轻,如少艾;2、指治理,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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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字详解:【唐韻】五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牛蓋切,?音礙。【玉篇】蕭也。【詩·王風】彼采艾兮。【傳】艾,所以療疾。【急就篇註】艾,一名冰臺,一名醫草。【博物志】削冰令圓,舉以向日,以艾承其影得火,故號冰臺。【本草註】醫家用灸百病,故曰灸草。 又【博雅】老也。【禮·曲禮】五十曰艾,服官政。【疏】髮蒼白,色如艾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東齊、魯、衞之閒,凡尊老謂之艾人。【爾雅·釋詁】艾,歷也。【註】長者多更歷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艾,相也。【疏】謂相視也。 又美好也。【孟子】知好色則慕少艾。 又養也。【詩·小雅】保艾爾後。 又止也。【左傳·哀二年】憂未艾也。【註】未絕也。 又報也。【周語】樹于有禮,艾人必豐。 又【史記·歷書】橫艾淹茂。【索隱】橫艾,壬也。 又山名。【春秋·隱六年】公會齊侯,盟于艾。【註】泰山牟縣東南有艾山。 又亭名。【水經注】甘陵故淸河直東二十里有艾亭。 又姓。【通志·氏族略】春秋大夫艾孔之後。 又【正韻】倪制切,音刈。芟也。【詩·周頌】奄觀銍艾。【穀梁傳·莊二十八年】一年不艾而百姓飢。【註】艾,穫也。 又與乂通,治也。【前漢·郊祀志】天下艾安。 又【張衡·東京賦】齊騰驤而沛艾。【註】沛艾,作姿容貌也。【五經文字】从义,訛。【集韻】或作㘷。㘷字原从?,作艸下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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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隆基 所著 《早登太行山中言志》 宣风问耆艾,敦俗劝耕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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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ǒnɡ |
繁体: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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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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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是什么意思:咏:指唱,声调有抑扬地念;抒发感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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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本作詠,歌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彈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風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適饌省醴,養老之珍具,遂發咏焉。【註】發咏,謂以樂納之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永。【詩·魏風】誰之永號。【釋文】作咏。○按《玉篇》《廣韻》諸書本作咏。《字彙》作咏,从二水,附六畫,非,今攺正。咏字右从二水作,不从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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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惠连的《雪赋》:岐昌发咏于来思,姬满申歌于《黄竹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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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ònɡ |
繁体: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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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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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是什么意思:讼:争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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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详解:〔古文〕䛦?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?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 又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 又容也。【史記·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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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隆基所著《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》讼狱必以情,教民贵有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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