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译判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蒙
译
判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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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20日 | 7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初二日 | 辰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甲午 | 戊辰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木火 | 土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蒙】蒙这个字用于起名时寓意深厚,包含了启蒙、开拓、愚昧、浓密、滋润和包容,提醒人们在生活、学习和工作中要保持正确的态度和努力方向,才能获得更多的成就和快乐。
【译】译这个字的美好寓意涵盖了语言、文化、智慧、价值观等多个方面,用于起名可以体现人们对于信息传递、学识和心灵启迪的追求。
【判】判这个字能给起名带来公正、果断、分析、创新等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蒙 | 濛懞矇 | 13 | 水 |
| 译 | 譯 | 7 | 金 |
| 判 | 判 | 7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7】 | 【36】 | 【27】 | 【8】 | 【43】 |
| 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
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吉】 |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波澜重叠)波澜重叠,沉浮万状,侠肝义胆,舍己成仁。 (凶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可获得意外成功发展,有名利双收的运气,基础稳固,平静安康,可得幸福长寿、繁荣昌隆。 (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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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ménɡ |
繁体:濛懞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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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3 |
部首: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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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字是什么意思:蒙:形容雨点细小;也有茂盛、广大之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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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字详解:【唐韻】莫紅切【集韻】謨蓬切,?音濛。【爾雅·釋草】蒙,王女也。【註】女蘿別名。 又【詩傳】唐蒙,菜名。 又大蒙,藥名。【管子·地員篇】羣藥安生,小辛大蒙。 又【易疏】蒙者,微昧闇弱之名。【書·洪範傳】蒙,隂闇也。 又【左傳·昭元年】又使圍蒙其先君。【註】欺也。 又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晉人執季孫意如,以幕蒙之。【註】裹也。 又【前漢·宣帝紀】雖有患禍,猶蒙死而存之。【註】冒也。 又【書·伊訓】具訓于蒙士。【疏】謂蒙稚,?小之稱。 又【詩·秦風】蒙伐有苑。【傳】蒙,討羽也。【箋】畫雜羽之文于伐。 又縣名。【史記·老莊列傳】莊子者,蒙人也。【註】地理志,蒙縣屬梁國。 又山名。【書·禹貢】蒙羽其藝。【疏】蒙山在泰山蒙隂縣西南。【又】蔡蒙旅平。【註】蒙山在蜀郡靑衣縣。 又水名。【楚辭·天問】出自湯谷,次于蒙汜。【註】暮入西極蒙水之涯也。 又門名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。【註】宋城門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東蒙主以蒙山爲氏,秦有將軍蒙驁。 又【韻會】母總切,音懵。【柳宗元文】鴟夷蒙鴻。【註】二字俱上聲。 又【韻補】叶莫江切,音尨。《詩》狐裘蒙茸。徐邈讀爲厖。【陳琳·大荒賦】帝告我以至順兮,重訊我以童蒙。義混合于宣尼兮,理齊歸于文王。 又莫鳳切,音孟。與雺同。《漢書》引《易》傳:有蛻蒙霿,上下合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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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苏轼的《饮湖上初晴后雨二首·其二》:(蒙通:濛)欲把西湖比西子,淡妆浓抹总相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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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ì |
繁体: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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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7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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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字是什么意思:译:本义是翻译,把一种语言文字依照原义改变成另一种语言文字,也指阐述,解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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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字详解:【唐韻】羊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益切,?音繹。【說文】傳譯四夷之言者。【揚子·方言】傳也。又見也。【註】傳宣語卽相見。【禮·王制】北方曰譯。【疏】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。譯,?也。謂?說外內之言。劉氏曰:譯,釋也。猶言謄也。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。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象胥·賈疏】北方曰譯者,譯卽易,謂換易言語,使相解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凡詁釋經義亦曰譯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。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。 又叶弋灼切,音藥。【張華·七命】語不傳於輶軒,地不被乎正朔,莫不駿奔稽顙,委質重譯。 【說文】本作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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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柳宗元所著《乐府杂曲。鼓吹铙歌。苞枿》蛮夷九译,咸来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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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pàn |
繁体: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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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7 |
部首: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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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是什么意思:判:分辨,断定。分开,显然不同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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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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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来源解释:出自隋代杨广的《纪辽东二首》:判不徒行万里去,空道五原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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