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诏评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银
诏
评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30日 | 13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二日 | 未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甲辰 | 辛未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木土 | 金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银】银字具有闪亮、珍贵、纯净、光明、成长和财富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适合用于起名字的字。
【诏】诏这个字意味着正式、公开、威严和命令等含义,取名时可以表达对个人能力和成就的肯定和认可,并传达出勇敢、果断、正义和高傲的性格特点。
【评】评字作为起名的美好寓意是关注公正、品质与卓越,并注重人们观察自己、反思并改善的品质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银 | 銀 | 11 | 金 |
| 诏 | 詔 | 7 | 金 |
| 评 | 評 | 7 | 水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5】 | 【26】 | 【24】 | 【13】 | 【38】 |
| 【土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掘藏得金)家门余庆,金钱丰盈,白手成家,财源广进。 (大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可获得意外成功发展,有名利双收的运气,基础稳固,平静安康,免于种种灾祸,可得幸福长寿。 (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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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ín |
繁体: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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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1 |
部首: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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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字详解:【唐韻】語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魚巾切,?音誾。【說文】白金也。【爾雅·釋器】白金謂之銀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朱提銀,重八兩,爲一流,直一千五百八十,它銀一流直千。【註】朱提,縣名,出善銀。 又黃銀。【山海經·臯塗之山註】黃銀出蜀中,與金無異,但上石則色白。又【唐書·房?齡傳】賜?齡黃銀帶。 又【寶藏論】銀有十七種,天生牙出銀坑內石縫中,狀如亂絲,色紅者上,入火紫白,如草根者次之。銜黑石者最奇,生樂平鄱陽產鉛之山,一名龍牙,一名龍鬚。生銀出石?中,成片塊,大小不定,狀如硬錫。母砂銀生五溪丹砂穴中,色理赤光。黑鉛銀得子母之氣。此四種爲眞銀。有水銀、銀草、砂銀、曾靑銀、石綠銀、雄黃銀、雌黃銀、硫黃銀、膽礬銀、靈草銀,皆是以藥制成者。丹陽銀、銅銀、鐵銀、白錫銀,皆以藥點化者,皆假銀也。外國四種,新羅銀、波斯銀、林邑銀、雲南銀,?精好。 又水銀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水銀爲江海。【桂海虞衡志】邕州丹砂盛處,椎鑿有水銀自然流出。 又烏銀。【本草綱目】?藏器曰:今人用硫黃熏銀,再宿瀉之,則色黑。工人用爲器,養生家以器煑藥,可辟惡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漢銀木。明正德雞澤知縣銀鏡。 又地名。【公羊傳·昭十一年】會于屈銀。【左傳】【穀梁】作厥憖。 又【集韻】州名。陝西白狄地,北周立銀州。 又【字彙】上聲。【黃香·九宮賦】眄旭歷而銳銀。【註】猶鑽硏。 又【同文鐸】與垠同。【荀子·成相篇】守其銀。 又【字彙補】廉鍔也。【大戴禮】銀手如斷,是卜商之行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音沿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修途曲且險,秋艸生兩邊。黃華如沓金,白華如散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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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刘辰翁的《西江月·新秋写兴》:阅尽银河风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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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zhào |
繁体: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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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7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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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字是什么意思:诏意为告知、告诉。也指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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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字详解:【廣韻】之少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之笑切,?音照。【說文】吿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導也。【註】敎導之也。【又】勴也。【註】謂贊勉。【疏】敎導,卽贊勉也。【韻會】詔者,上下通用之義。【左傳·成二年】欒伯曰:燮之詔也。書何力之有焉。【註】吿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以八柄詔王馭羣臣。【註】告也,助也。【莊子·盜跖篇】爲人父者,必能詔其子。【如淳註】敎也。 又【廣韻】上命也。秦漢以下,天子獨稱之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二十六年,秦幷天下,丞相王綰、御史大夫馮劫、廷尉李斯等,議命爲制,令爲詔。【前漢·周勃傳】軍中聞將軍之命,不聞天子詔。 又【廣韻】?也。【正韻】播吿之書也。【文心雕龍】漢命有三品,三曰詔書。詔,吿也。【釋名】詔書。詔,昭也。人暗不見事宜,則有所犯,以此示之,使昭然知所由也。【文中子·問易篇】程元曰:續書之有志,有詔,何謂也。文中子曰:志以成道,言以宣志,詔其見王者之志乎。 又待詔,官名。【前漢·公孫弘傳】待詔金馬門。【應劭註】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,故曰待詔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明皇初置翰林待詔。 又蠻王曰詔。【唐書·南蠻傳】南詔本哀牢夷後,烏蠻別種也。渠帥有六,自號六詔,曰蒙巂詔、越析詔、浪穹詔、邆睒詔、施浪詔、蒙舍詔。 又【正韻】市召切,音紹。【禮·禮器】禮有?詔。【註】告道賔主者也。詔或爲紹。 又【集韻】之遙切,照平聲。言誘也。 又【韻會】時饒切【正韻】時昭切,?音韶。【禮·禮器】詔侑武方。【註】詔侑或爲韶囿,武當爲無,方猶常也。 又叶朱戍切,音注。【班固·東都賦】申舊章下明詔,命有司頒憲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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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刘长卿的《江州重别薛六柳八二员外》:生涯岂料承优诏,世事空知学醉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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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pínɡ |
繁体: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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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7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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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字是什么意思:评:议论,评论;判出高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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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字详解:【廣韻】符兵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蒲兵切【正韻】蒲明切,?音平。【博雅】平也,議也。【廣韻】平量也。【增韻】品論也。【後漢·許劭傳】劭好覈論鄕黨人物,毎月更其品題,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。【魏志·曹植傳】曹植與邯鄲淳評說混元造化之端。【舊唐書·陸贄傳】互相譏評。【文心雕龍】評者,平理。【新論·正賞篇】評者,所以繩理也。 又官名。【晉書·職官志】廷尉主?法獄訟,屬官有正監評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大理寺有評事八人,掌出使推按。 又邑名。【梁書·新羅國傳】其邑在內曰啄評,在外曰邑勒,亦中國之言郡縣也。 又姓,見【姓苑】。 又通作平。【後漢·霍諝傳】前者溫敎許爲平議。【蜀志·費褘傳】論平其是非。 又【玉篇】皮柄切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皮命切,?平去聲。平言也。【韓愈·東都遇春詩】爾來曾幾時,白髮忽滿鏡。舊遊喜?張,新輩足嘲評。【註】評,音病。?張,乖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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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卢梅坡的《雪梅·其一》:梅雪争春未肯降,骚人搁笔费评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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