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译判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银
译
判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2月 | 12日 | 10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廿五日 | 巳时 |
| 生辰八字 | 丙午 | 庚寅 | 丁巳 | 乙巳 |
| 五行属相 | 火火 | 金木 | 火火 | 木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银】银字具有闪亮、珍贵、纯净、光明、成长和财富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适合用于起名字的字。
【译】译这个字的美好寓意涵盖了语言、文化、智慧、价值观等多个方面,用于起名可以体现人们对于信息传递、学识和心灵启迪的追求。
【判】判这个字能给起名带来公正、果断、分析、创新等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银 | 銀 | 11 | 金 |
| 译 | 譯 | 7 | 金 |
| 判 | 判 | 7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5】 | 【34】 | 【27】 | 【8】 | 【41】 |
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木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大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平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破家) 破家之身,见识短小,辛苦遭逢,灾祸至极。 (大凶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成功运虽佳,希望的目的易达到,但身心过劳易招致疾病,或因基础不稳而招致家庭不幸。 (平)
|
读音:yín |
繁体:銀 |
|
笔画:11 |
部首:钅 |
|
银字详解:【唐韻】語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魚巾切,?音誾。【說文】白金也。【爾雅·釋器】白金謂之銀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朱提銀,重八兩,爲一流,直一千五百八十,它銀一流直千。【註】朱提,縣名,出善銀。 又黃銀。【山海經·臯塗之山註】黃銀出蜀中,與金無異,但上石則色白。又【唐書·房?齡傳】賜?齡黃銀帶。 又【寶藏論】銀有十七種,天生牙出銀坑內石縫中,狀如亂絲,色紅者上,入火紫白,如草根者次之。銜黑石者最奇,生樂平鄱陽產鉛之山,一名龍牙,一名龍鬚。生銀出石?中,成片塊,大小不定,狀如硬錫。母砂銀生五溪丹砂穴中,色理赤光。黑鉛銀得子母之氣。此四種爲眞銀。有水銀、銀草、砂銀、曾靑銀、石綠銀、雄黃銀、雌黃銀、硫黃銀、膽礬銀、靈草銀,皆是以藥制成者。丹陽銀、銅銀、鐵銀、白錫銀,皆以藥點化者,皆假銀也。外國四種,新羅銀、波斯銀、林邑銀、雲南銀,?精好。 又水銀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水銀爲江海。【桂海虞衡志】邕州丹砂盛處,椎鑿有水銀自然流出。 又烏銀。【本草綱目】?藏器曰:今人用硫黃熏銀,再宿瀉之,則色黑。工人用爲器,養生家以器煑藥,可辟惡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漢銀木。明正德雞澤知縣銀鏡。 又地名。【公羊傳·昭十一年】會于屈銀。【左傳】【穀梁】作厥憖。 又【集韻】州名。陝西白狄地,北周立銀州。 又【字彙】上聲。【黃香·九宮賦】眄旭歷而銳銀。【註】猶鑽硏。 又【同文鐸】與垠同。【荀子·成相篇】守其銀。 又【字彙補】廉鍔也。【大戴禮】銀手如斷,是卜商之行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音沿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修途曲且險,秋艸生兩邊。黃華如沓金,白華如散銀。 |
|
|
银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刘辰翁的《西江月·新秋写兴》:阅尽银河风浪 |
|
|
读音:yì |
繁体:譯 |
|
笔画:7 |
部首:讠 |
|
译字是什么意思:译:本义是翻译,把一种语言文字依照原义改变成另一种语言文字,也指阐述,解释。 |
|
|
译字详解:【唐韻】羊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益切,?音繹。【說文】傳譯四夷之言者。【揚子·方言】傳也。又見也。【註】傳宣語卽相見。【禮·王制】北方曰譯。【疏】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。譯,?也。謂?說外內之言。劉氏曰:譯,釋也。猶言謄也。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。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象胥·賈疏】北方曰譯者,譯卽易,謂換易言語,使相解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凡詁釋經義亦曰譯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。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。 又叶弋灼切,音藥。【張華·七命】語不傳於輶軒,地不被乎正朔,莫不駿奔稽顙,委質重譯。 【說文】本作?。 |
|
|
译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柳宗元所著《乐府杂曲。鼓吹铙歌。苞枿》蛮夷九译,咸来从。 |
|
|
读音:pàn |
繁体:判 |
|
笔画:7 |
部首:刂 |
|
判字是什么意思:判:分辨,断定。分开,显然不同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断。 |
|
|
判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 |
|
|
判字来源解释:出自隋代杨广的《纪辽东二首》:判不徒行万里去,空道五原归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