雒规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雒
规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12日 | 4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冬月 | 廿四日 | 寅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丙戌 | 庚寅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火土 | 金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雒】雒这个字有很多好的寓意,包括财富、永恒、高傲、安定、热闹以及卓越。起名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取相关的寓意来使用。
【规】规这个字用于起名时,传达秩序有序、追求完美、守正道、立规立法、树立典范、注重规划的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雒 | 雒 | 14 | 火 |
| 规 | 規 | 8 | 木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5】 | 【25】 | 【12】 | 【2】 | 【25】 |
| 【土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土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凶】 | 【凶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荣俊) 资性英敏,才能奇特,涵养性情,可成大业。 (大吉)
(两仪之数)两仪之数,混沌未开,进退保守,志望难达。 (大凶)
虽获得成功发展,但因基础不稳而易生变化转移,易患腹部、肠胃、精神衰弱等疾病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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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luò |
繁体: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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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4 |
部首: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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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是什么意思:雒:水名。即洛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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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详解:【唐韻】盧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歷各切,?音洛。【說文】鵒䳢也。从隹各聲。【釋名】雅雒也。爲之難,人將爲之雒,雒然憚之也。 又馬名。【詩·魯頌】有駵有雒。【傳】黑身白?曰雒。【釋文】雒音洛,本作駱。 又水名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】豫州,其川滎雒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一年】伊雒之戎。【春秋·文八年】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弘農郡上雒縣。○按左傳僖二十一年疏云:雒水,出上雒縣冢領山東北,經弘農至河南鞏縣,雒戎因此而名也。 又雒陽縣,屬河南郡。【前漢·地理志註】師古曰:魚豢云:漢火行,忌水,故去洛水而加隹。如魚氏說,則光武以後攺爲雒字也。【正字通】楊愼曰:春秋書雒戎,左傳凡洛皆作雒。非後漢始攺也。○按魚氏說必有所本,故師古从之。左傳今文洛皆作雒,安知古本左傳不書作洛乎。未可據今本左傳駁魚氏說也。 又雒縣,屬廣漢郡。【前漢·地理志註】音山,雒水所出,南至新都谷入湔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徵側者,麊泠縣雒將之女。 又與絡通。【莊子·馬蹄篇】刻之雒之。【註】雒同絡。 又與額同。【前漢·韓嫣傳】子增封龍雒侯。【註】雒,或作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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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杜甫所著《咏怀二首》河雒化为血,公侯草间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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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ɡuī |
繁体: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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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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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字是什么意思:规画圆的器具,圆规;也有准则,劝告,告诫,谋划,法度、格局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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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字详解:【唐韻】居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均窺切【正韻】居爲切,?音?。【說文】有法度也。【玉篇】正圜之器也。【禮·經解】規矩誠設,不可欺以方圜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。【莊子·馬蹄篇】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【淮南子·時則訓】規者所以圜萬物也。 又以法正人曰規。【書·?征】官師相規。【傳】規,正也。【詩·衞風·淇奥序】武公能聽其規諫。【疏】正圜以規使依度,猶正君以禮使人德,故謂之規諫。 又規,求計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】規求無度。 又規避違法,以方爲圜也。【正字通】引唐書:規影徭賦。 又謀度也。【禮·儒行】其規爲有如此者。【疏】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。【戰國策】齊無天下之規。【註】規猶謀也,謂無謀齊者。後漢書凡謀皆作規。 又畫也。【周語】成公之生也,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。 又日月圓曰規。【謝靈運·遊南亭詩】密林含餘淸,遠峰影半規。【註】日落峰外,隱其半也。【韓愈·翫月詩】前夕雖十五,月長未滿規。【文苑英華·海日初出賦】赫赫光滿,規規質圓。 又規田。【禮·王制·百畝之分疏】偃豬之地,九夫爲規,四規而當一井。 又官名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規措官,正七品,掌灌漑民田。 又魚名。【沈括·補筆談】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。又有生海中者,腹上有刺,名海規吹肚魚。 又鳥名。【埤雅】杜鵑,一名子規。或作?鳺巂。 又規矩,獸名。詳矩字註。 又姓。明規恂,弘治中敎授,夏邑人。 又【韻會小補】惠圭切,音攜。車輪一周爲一規。通作巂。【禮·曲禮】立視五巂。【註】巂,猶規也。謂輪轉之度。【音釋】巂,本又作規。 又【集韻】規恚切,?去聲。規規,驚視自失貌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規規然自失也。 又【集韻】呼役切,音狊。本作瞁。驚視貌。 又【音學五書】居何切,古音歌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若(缺一欲字)規之,乃是離之。【揚子·法言】問蕭何、曹參,曰:蕭也規,曹也隨。 【說文】从夫从見。【字統】丈夫識用必合規矩,故字从夫。【正字通】按因夫立解未詳,考䂓與矩?从矢也。當作䂓。古文作槼。又【字彙補】䂓音吸。字辨訓驚視,與規不同。【字彙總略】以規字音吸,䂓字爲規矩之規,非是。?錄備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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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王令的《送春》:子规夜半犹啼血,不信东风唤不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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