雒配分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雒
配
分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2月 | 5日 | 18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腊月 | 十八日 | 酉时 |
| 生辰八字 | 丙午 | 庚寅 | 庚戌 | 乙酉 |
| 五行属相 | 火火 | 金木 | 金土 | 木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雒】雒这个字有很多好的寓意,包括财富、永恒、高傲、安定、热闹以及卓越。起名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取相关的寓意来使用。
【配】配这个字象征着和谐、完美、相互合作、无缝衔接的美好寓意,适合用于起名。
【分】分这个字寓意丰富,包括各个方面的正面意义,体现了拼搏奋进、积极向上、正直诚信、明辨是非、团结一致等美好品质,是一个非常好的起名字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雒 | 雒 | 14 | 火 |
| 配 | 配 | 10 | 水 |
| 分 | 分 | 4 | 水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5】 | 【24】 | 【14】 | 【5】 | 【28】 |
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平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掘藏得金)家门余庆,金钱丰盈,白手成家,财源广进。 (大吉)
(五行之数)五行俱权,循环相生,圆通畅达,福祉无穷。 (大吉)
虽容易成功达到目的,但缺乏耐久力,基础薄,易招致失败。 (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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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luò |
繁体: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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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4 |
部首: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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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是什么意思:雒:水名。即洛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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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详解:【唐韻】盧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歷各切,?音洛。【說文】鵒䳢也。从隹各聲。【釋名】雅雒也。爲之難,人將爲之雒,雒然憚之也。 又馬名。【詩·魯頌】有駵有雒。【傳】黑身白?曰雒。【釋文】雒音洛,本作駱。 又水名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】豫州,其川滎雒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一年】伊雒之戎。【春秋·文八年】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弘農郡上雒縣。○按左傳僖二十一年疏云:雒水,出上雒縣冢領山東北,經弘農至河南鞏縣,雒戎因此而名也。 又雒陽縣,屬河南郡。【前漢·地理志註】師古曰:魚豢云:漢火行,忌水,故去洛水而加隹。如魚氏說,則光武以後攺爲雒字也。【正字通】楊愼曰:春秋書雒戎,左傳凡洛皆作雒。非後漢始攺也。○按魚氏說必有所本,故師古从之。左傳今文洛皆作雒,安知古本左傳不書作洛乎。未可據今本左傳駁魚氏說也。 又雒縣,屬廣漢郡。【前漢·地理志註】音山,雒水所出,南至新都谷入湔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徵側者,麊泠縣雒將之女。 又與絡通。【莊子·馬蹄篇】刻之雒之。【註】雒同絡。 又與額同。【前漢·韓嫣傳】子增封龍雒侯。【註】雒,或作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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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杜甫所著《咏怀二首》河雒化为血,公侯草间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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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pèi |
繁体: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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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0 |
部首: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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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字是什么意思:配衬托,陪衬;符合;有计划地分派、安排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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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滂佩切【韻會】滂沛切,?音嶏。【說文】酒色也。 又【玉篇】匹也,媲也,對也,當也,合也。【易·繫辭】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。【書·君牙】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。 又夫婦曰配偶。【易·蒙卦·納婦吉傳】婦者,配己而成德者也。【詩·大雅】天立厥配,受命旣固。 又【增韻】侑也。【易·豫卦】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【禮·雜記】男子祔于王父則配。 又【禮·禮器】齊人將有事于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【註】配林,林名。 又【韻會】流?隸也。【王溥·五代會要】晉天福三年,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,刺面,配華州,發運務。或曰唐雖有配流嶺南之文,然配法刺面,當始於此。 又【五音集韻】補妹切,音朏。匹也,合也。 又【韻會】叶鋪枚切,音坯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然後宗上帝於明堂,推光武以作配。辨方位而正則,五精帥而來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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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祢衡的《鹦鹉赋》:配鸾皇而等美,焉比德于众禽? 于是羡芳声之远畅,伟灵表之可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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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fēn |
繁体: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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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4 |
部首: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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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是什么意思:分:区划而成的部分;辨别;甘愿、满意;意料、料想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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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详解: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?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?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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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岑参的《寄左省杜拾遗》:联步趋丹陛,分曹限紫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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